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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匀市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公告

都匀教育
2024-08-26


都匀市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公告


各位学生及家长: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做好2024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都匀市教育局自2024年7月22日起开始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贷款办理


(一)办理时间:


1.就学变更办理时间:7月22日至7月31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首贷现场办理和续贷远程办理的时间:8 月 1 日至 9 月 20 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办理地点:


7月22日至7月31日 都匀市匀东镇幸福大厦黔南州•都匀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二楼B231室;

8月1日至9月20日  都匀市匀东镇幸福大厦黔南州•都匀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一楼B区潮汐窗口。


(三)办理方式


远程办理:适用于续贷学生,方便快捷,足不出户在网上即可办理。

现场办理:大学新生首贷、往届大学生首贷须到都匀市匀东镇幸福大厦黔南州•都匀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一楼B区潮汐窗口办理。

咨询电话:0854-4999502



二、贷款政策


(一)申请条件


1.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

(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都匀市;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5)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2.共同借款人需符合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亲或母亲;共同借款人为学生父母时,不做年龄限制;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都匀市;

(5) 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18周岁(含)以上,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6)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

(7)如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6周岁,其共同借款人必须为其父母或监护人。


(二)贷款额度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高专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 16000 元,不低于 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 20000 元,不低于 1000 元。贷款额度为100的整倍数。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三)贷款年限


最长贷款期限:剩余在校时间+ 15 年,最长不超过 22 年。


(四)贷款利率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5Y 减 60 个基点(即LPR5Y -0.6%)。每年 12 月 21 日根据最新 LPR5Y 调整一次。


(五)贷款利息及宽限期


在读期间利息由国家财政补贴。

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学位时,自毕业当年起开始自付利息,在 5 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要偿还利息,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 5 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


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及时向都匀市教育局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 5 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三、贷款办理流程


(一)首贷(以前年度未获得过贷款)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打印申请表

学生自行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登录“国家助学贷款”APP,首贷学生需进行用户注册,验证手机号码,进行身份认证。登录贷款系统后,点击“资料完善”,完善个人信息,保证所有信息准确无误。建议贷款年限尽量选最长的:剩余在校时间+15年。填写贷款申请信息并提交,下载打印申请表。首贷未进行预申请的学生同时在系统内导出并打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填写并签字(不需要认定单位出具认定意见和加盖公章)后进行办理。


2.现场办理

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携带①身份证原件(双方身份证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办理)、②户口簿原件、③录取通知书原件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④申请表原件、⑤认定表原件(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两人一起前往办理贷款现场,经审核同意后由工作人员指导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签订电子合同,并打印合同和受理证明(附有“校验码”)交给学生。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必须在借款合同上签字,严禁由其他人代替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合同生成后,首贷学生合同上会自动生成一个属于自己“指定账户”,“指定账户”指的是助学贷款账户编号,用于银行卡绑定,请在贷款后第二天进行银行卡绑定,具体操作流程可咨询业务办理工作人员。


注:办理首贷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本原件。


(二)续贷(以前年度获得过贷款、今年继续申请)办理流程


2020年起,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学生实现网络“远程办理”,方便快捷,无特殊情况续贷学生一律远程办理。无法通过远程办理的可到现场办理。


1.续贷远程办理

(1)网上申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国家助学贷款APP,选择“使用身份证登陆”。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点击“申请贷款”,提交本人续贷声明。(续贷学生申请贷款时,需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中认真阅读并填写约定与承诺书,方可申请续贷)。

(2)身份认证:选择“网上签订合同”。学生需同意《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远程受理协议》。确认系统生成合同信息后,用支付宝/招商银行/交通银行手机APP扫描系统弹出的身份证二维码,通过人脸识别进行身份认证。

(3)完成申请:身份认证成功后,回到在线系统,点击“我已完成身份认证,点击查询”,完成在线申请办理,等待所在县级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接收回执验证短信。

(4)温馨提示:借款学生远程提交续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等待县级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查确认,国家开发银行将发送回执验证短信(如超过5个工作日,或者至返校前仍然未收到回执验证短信,可以联系所在县级资助管理中心)。学生到高校报到时,可以持回执验证短信到高校资助部门进行回执确认。


2.续贷现场办理

(1)网上申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国家助学贷款APP,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现场办理: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任何一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须在有效期内)、《申请表》前往贷款办理现场,经审核同意后由工作人员指导到场的一方(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订电子合同,分别签署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姓名(须在代签处注明代签人)。打印借款合同和受理证明(附有“校验码”)交给学生。学生持《受理证明》找高校资助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回执确认。


(三)信息变更办理


1.升学、休学或复学的学生均需及时到现场办理就学信息和还款计划变更(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其中一人到现场办理即可),并准备好相关证明(录取通知书、休学退学或复学证明)。信息变更后方可办理续贷。


2.续贷学生如需变更共同贷款人的,学生及新共同贷款人必须同时带齐证件(身份证、户口簿)到现场签订合同,不可代签。



四、回执录入


高校审核录入回执。

学生入学报到时,将贷款《受理证明》(附有“校验码”)或回执验证短信交给学校,缓缴学费。学校收集到贷款《受理证明》后,对借款学生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各高校于10月10日前,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学生电子回执。


注:借款学生应于10月10日前请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回执,由于未及时录入回执造成贷款无法发放的,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11月份开始省开行统一给各高校打款,各高校扣除相应的钱款后,剩余的钱会打入合同账号。



五、特别强调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不是无息贷款,只是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由国家财政贴息,自学生大学毕业当年9月起,需按贷款合同约定自付利息及偿还本金,(提示:如贷款学生家庭经济条件好转,可申请提前结清贷款),若未按时结息和还本,学生及共同贷款人将进入国家金融系统个人征信黑名单,从而影响:①该生及共同借款人在各银行各种业务(如房贷、车贷、信用卡等)的办理;②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政审;③出行购买火车票、飞机票等;④贷款银行将履行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还款提示:学生从毕业当年起,11月1日(最后一年为9月1日)以后,登录云闪付APP,在首页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按提示操作,有金额显示,为当年应还金额,没有金额显示,则无需还款。注意:在11月1日至12月20日之间(最后一年为9月1日至20日之间),足额还款。每月20日后不能还款。


(三)请学生和家长认真阅读贷、还款流程和合同条款,依法行使相关的权利和履行相关的义务。


(四)申请贷款学生学制产生变化,要及时联系都匀市教育局变更贷款系统中相关信息。


(五)贷款学生每年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不少于两次。


(六)开学前后是电信诈骗的高发期,不法分子会冒充大学老师、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等,给学生发短信、打电话、加微信或QQ好友,用各种手段骗取钱财。请借款学生及家长务必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抵住诱惑,避免上当,不要透露个人信息,不要向陌生人转账,避免上当受骗,若遇到问题可向都匀市教育局工作人员咨询。



六、咨询服务


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至17:30)

都匀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854-4999502

(注:8月是办理受理高峰期,为避免人多扎堆无法办理,下午到现场办理助学贷款的请先拨打都匀市教育局咨询电话咨询一下当日办理情况)

  



都匀市教育局  

2024年7月17日
-END-

◇ 贵州省学生资助和营养改善计划政策简介(2024年7月)

◇ 教育部两则提示!关系高校招生录取、学生资助

◇ 专项资助来了!这些学生可申请补贴



来 源:法规科
校 对:刘文琪 王琳净
编 辑:李秀辉
终 审:陈业胜
监 制:许明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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